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場分局,各檢驗檢測機構,有關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
為加強檢驗檢測服務型監管,提升檢驗檢測技術能級,根據《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市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我局決定在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組織開展2025年上海市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本年度能力驗證圍繞重點產業發展需求、支撐市場監管工作和提升關鍵檢測技術能力,聚焦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經征集有關行業管理部門需求和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食品中脫氫乙酸的測定”等10個項目作為2025年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項目名稱和考核參數等信息詳見附件)。
二、參加范圍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得我局上述“食品中脫氫乙酸的測定”等10個項目中相關參數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以及相關食品安全抽檢承檢機構應當參加本次能力驗證,不得拒絕參加或無正當理由申請取消能力參數。
未取得上述項目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可自愿報名參加本次能力驗證。
三、組織實施
(一)項目承擔單位
我局委托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單位作為各項目具體承擔單位。
(二)能力驗證費用
本次能力驗證不向參加機構收取任何費用。未取得資質認定自愿報名參加的,應向項目承擔單位繳納必要費用。
(三)時間節點要求
各項目承擔單位應于9月5日前完成樣品發放、現場核查、數據結果報送和能力評定工作。10月10日前對不合格機構的整改情況進行確認驗收,并向我局提交工作報告。
(四)評定結果
本次能力驗證評定結果分為合格(即滿意)和不合格(即可疑和不滿意)。評定結果為不合格的參加機構,我局將依法對其作出暫停、取消資質認定能力參數的處理決定,并在我局相關領域下一年度產品質量抽查、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
四、工作要求
(一)對項目承擔單位的要求
1.高度重視本次能力驗證工作,綜合考慮技術實現、避免串通、結果利用等因素,確保方案的科學性、樣品的可靠性以及結果判定的準確性。
2.按照一定比例和數量要求,隨機選取參加機構開展現場核查,重點檢查現場檢測過程的規范性,以及人員、場地環境、設備設施、管理體系等方面的能力符合性。對整改補測機構應當全部進行現場核查。
3.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幫扶,指導不合格的機構開展技術原因分析,查找檢驗檢測過程和質量管理的薄弱點,研究制定針對性改進措施。
(二)對參加機構的要求
1.按照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獨立完成樣品檢測,并在規定時間內向項目承擔單位報送檢測數據、結果及相關原始記錄。
2.被列入核查機構名單的,應當配合項目承擔單位的現場核查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對于現場核查發現的問題,被核查機構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3.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不合格的參加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全面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報告,完成整改后,可以向項目承擔單位提出補測申請,由項目承擔單位安排補測驗收。
(三)對各區市場監管局的要求
1.督促轄區內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按要求參加本次能力驗證。根據現場核查計劃,結合日常監管工作,對部分檢驗檢測機構開展行政監督檢查。
2.可結合各區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和監督管理需要,組織開展特定領域能力驗證或者盲樣考核工作。
聯系電話:52389928,64220000轉2843分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