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局,有關市漁業主管局,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
方案附件.docx
為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整體水平,經研究,確定開展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2022年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聯系人:鄒曉琳,電話:0531-51789259。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0月19日
2022年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方案
為做好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能力驗證內容
能力驗證內容: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水產品中藥物殘留檢測。
能力驗證項目及檢測方法: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詳見附件1-1,水產品中藥物殘留檢測詳見附件1-2。
二、能力驗證參加單位
凡取得省農業農村廳、原省農業廳或原省海洋與漁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具備相關項目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應參加本次能力驗證。
三、能力驗證技術支持單位
種植業委托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水產品委托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煙臺)承擔能力驗證具體組織工作,負責能力驗證報名、樣品制備及發放、結果匯總等,并形成能力驗證結果報告。
四、時間安排
(一)種植業產品能力驗證報名
擬參加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能力驗證的檢測機構,須在2022年10月21日前,在《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上報系統》(http://123.57.184.73:8008/user/login.asp)上報名(新用戶注冊http://123.57.184.73:8008/user/reg.asp),下載《能力驗證報名表》和《檢測機構資質調查表(種植業)》(附件4-1)蓋章后上傳。
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于2022年10月24日郵寄考核樣品。各檢測機構在收到快遞通知后請及時收取快遞并立即檢查樣品狀態,填寫《2022年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樣品狀態確認函》,如出現樣品盒破裂、樣品灑漏等情況,請及時聯系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解決。
樣品收到后(以快遞簽收時間為準)96小時內完成檢測,截止到2022年10月 30日中午12:00前將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至《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上報系統》。將《2022年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表》(附件3-1)蓋章掃描后以PDF格式上傳;結果上報表原件、原始記錄及譜圖復印件等紙質材料以快遞等方式報送至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并注明“2022年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字樣。
(二)水產品能力驗證報名
報名參加水產品能力驗證的質檢機構須在2022年10月21日前,按照要求填寫《2022年水產品中藥物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報名表》(附件2)和《檢測機構資質調查表(水產品)》(附件4-2)并加蓋公章,掃描發送至郵箱sdsczj@shandong.cn。
2022年10月28日郵寄考核樣品,樣品收到后請立即檢查樣品狀態,并填寫《2022年山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樣品狀態確認單》,如有破損或其他不良情況,請聯系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煙臺)解決。
樣品收到后(以快遞簽收時間為準)96小時內完成檢測,截止到2022年11月3日中午12:00前將《2022年山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表》(附件3-2)蓋章掃描后發送至郵箱sdsczj@shandong.cn,結果上報表原件、原始記錄及譜圖復印件等紙質材料以特快專遞等方式報送至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煙臺),并注明“2022年水產品能力驗證”字樣。
技術支持單位在能力驗證工作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能力驗證結果報告報送省農業農村廳。
五、能力驗證結果使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檢機構,能力驗證結果以“不滿意”計:
1.能力驗證樣品未在本單位檢測,而進行分包的;
2.相互詢問檢測數據,偽造檢測結果的。
對于以上情況以及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質檢機構,省農業農村廳將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嚴肅處理。
(二)能力驗證結果將作為承擔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的重要依據。
(三)無正當理由未按照要求參加能力驗證的,視情況注銷其《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
(四)連續多次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檢測機構,視為檢測工作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責令其3個月內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注銷其《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
六、有關要求
(一)各相關質檢機構要按要求參加此次能力驗證,按照相關技術支持單位的工作安排,提前與技術支持單位取得聯系,在規定時間內留意收取樣品。
(二)參加能力驗證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相關要求上報能力驗證結果,逾期未按要求上報的機構按結果不滿意處理。
(三)技術支持單位要嚴格按照省農業農村廳的工作要求,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能力驗證開始前,應讓參加單位明確能力驗證有關具體要求。能力驗證工作未結束前,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能力驗證有關信息。省農業農村廳將對技術支持單位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聯系方式
在能力驗證工作過程中,如有任何技術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技術支持單位聯系。
種植業技術問題請咨詢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聯系人:李增梅,電話:0531-66659267,電子郵箱:sdzbsywb@163.com,地址:濟南市工業北路202號東附樓101室,郵編:250100;
水產品技術問題請咨詢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煙臺),聯系人:劉小靜,電話:0535-6939828,電子郵箱:sdsczj@shandong.cn,地址: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路216號,郵編:264006。
附件:1.2022年種植業產品、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能力驗證項目范圍及檢測方法
2.2022年水產品中藥物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報名表
3.2022年種植業產品、水產品中藥物殘留檢測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表
4.檢測機構資質調查表(種植業產品、水產品)






